最近,又遇到了一次抄袭的小事。
我开始写文章以来,遇到的抄袭事不少,但是这次是和口译有关系的,所以格外留意。这次事情的主角是H老师,于是让我想到了去年这个时候一起类似抄袭的Q老师。两位老师都是我尊重的前辈,虽然我没有上过他们的课,但是我仍然称之为老师,这算是尊重吧。
在商品经济时代,我们大概都知道正品和冒牌货的区别。从监管机构来讲,也有工商局等国家机构来确保市场的秩序。也就是说,正品产品要保护,假冒伪劣要打击。尽管会有人说,冒牌货不是也可以用么,用的也挺好的;也会有人说我没钱,于是我用冒牌货,你能拿我怎么样?每个人持有不同的观点,嘴硬也是个体的自由,只要不损害他人的权益,都无所谓。但是我们社会的整体认知,还是通常会将用冒牌货的人,划为“这样不酷”的类型中。同时,即使是在经济上遇到挑战,我想我们也不会给自己的孩子吃假奶粉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正品行货,是我们可以信任和依赖的。
但是切换到信息时代,我们就往往看不明白了。信息安全其实是比食品安全更关键的领域。信息承载着意识形态,承载着理念和想法,承载着个人成长的最大变量,承载着人类文明的演进和发展。如果说物质商品的仿冒会有一定门槛,而由于信息复制的便捷性,让信息仿冒成本更低廉。也就是说,我们在往自己脑子里面写信息的时候,最好还是注意一下信息的质量,尽量用可信的、真实的、靠谱的信息,而不是抄袭的、盗版的、剽窃的信息。吃坏了东西吐一个晚上可能第二天就恢复了,在大脑里的信息理念种歪了,我不知道未来可以去如何畅想。
其实版权也是沿着这样一个脉络而来。引用百度百科的两条描述:
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天赋人权”的口号给版权又注入了新的内容──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延伸,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维护其人格的精神权利。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
所以抄袭这件事情的关键就很明了,是否取得了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授权,是抄袭行为的关键所在。现在有许多的抄袭,会在尾巴上加一个,本文转载自网络,本文转载自XX,然后就认为自己已经免责。这样无异于把头埋进沙子,然而并没有什么X用。
所以我希望我的读者能明白,抄袭的行为是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这是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只要没有经过版权所有人的授权,就无法通过鸡贼地在文章末尾留下一个出处从而合理化。但是好的作品需要传播怎么办?在微信上你可以直接转发到朋友圈或者你自己的好友,其实这样是没有问题的,也是S君所欢迎的。
为什么我们要尊重版权人的权利?盗版的我不是一样的可以看么?也许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是你的自由,盗版不可能消除,盗版也一定会长期地存在。正版无法得到支持在客观上也会有一些原因,比如难以找到原作者,或者无法联系。但是在微信公众号的体系已经非常完善的场景下,以这个为借口已经站不住脚了。
我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就是抄袭的人,抄袭的事,一点也不酷,即使长得再好看,我们也不要和他们玩。我知道这个社会要变得体面,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即使在这一路上,很多情况下吃相很难看,但是对于我自己,不会放过每一次努力变好的机会。我知道自己也不是圣人,也会有很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也会有很多黑点可以吐槽,但是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我会多做一些事情。比如我持续原创520多天,50万字,我觉得还是有说服力的。即使过去我转载文章,也会取得作者授权的。
移动互联网时代,世界更扁平,我们会更看到更多的好作品。但是我要说,每一份好作品背后的,都会是有趣的闪亮人格。而我们要做的,沿着那些超链接,找到他们,进入他们的社群,和他们一起玩耍。道不同,不与之谋,而与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做事,那才是全身舒畅的体验。
最后一句话,我们都爱说分享,好像分享也是一种占领道德至高点的方法。但是如果要分享请分享自己的版权作品,而分享他人未授权的东西,根本不能算是分享,那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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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Scalers,游走在口译世界的IT从业者。微信公众号ScalersTalk,网站ScalersTal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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